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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尋失主

午飯時拾獲叮噹公仔一個。

地點:Broadway & Waverly Place街角, New York
時間:2006年8月14日,大約2:15
簡介:叮噹公仔一個,六至七吋高,眼底、後腦、雙手雙腳均有污漬(總括來說:是一個很舊的公仔)。頭頂用來吊掛的白繩也不知所縱,恐怕也是因為這樣才會遺留在街上吧?

如果你或你的朋友在這天遺失了這樣的公仔,而這公仔對你/他/她來說有特別意義需要取回的話,請留言與本人聯絡。

註:這公仔有一個特色,是和其他同一款的叮噹公仔有所不同,我會在你取回這公仔前,向你問一下。

註2:這公仔會留在本人三個月,三個月後就會捐給慈善機構。

把鬼丫﹖

港生紐約被劫四萬學費

一名到紐約求學的香港青年[……]在當地時間十八日凌晨二時,乘地鐵返回布魯克林的住所途中,在地鐵站外被一群非洲裔青年從後圍住,並搜遍呂的背包及口袋,取去身上擬用於交學費的三萬六千元港幣、一些美金及手機。[……]由於學費被搶走,呂稱目前身上已身無分文,他正盤算應該繼續留美還是回港。

大佬﹐你凌晨兩點夜媽媽係條街度拎住四千五蚊美金把鬼丫﹖雖然紐約近十年治安好左﹐但係都唔係安全成咁。俾你係香港丫﹐你會唔會凌晨兩點拎住大啦啦三萬幾蚊港幣係條街度行黎行去﹖如果係我﹐日光日白拎住成千蚊都要小心啦﹗

「繼續留美還是回港」﹖

唔該你拿拿聲執包袱走啦﹗

後記﹕

或許我說得太嚴重了﹐但我認為今次事故﹐有很大部份是錯在這位青年身上。我覺得無論他有什麼理由﹐也不應該一個人在凌晨二時拿著四千多塊錢在街上行走﹐這是一個很基本的常識。如果劫案是發生在銀行開業的白天時間﹐也就只能怪他倒霉﹐但凌晨二時﹐夜深時間還攜帶著大量金錢﹐實在說不過去。

另外﹐我覺得因為剛到美國就不理解美國境內的治安質素﹐也實在不能算是一個理由。人生路不熟他沒有聽過嗎﹖不熟識環境也就更要提高警覺﹐怎能如此隨便﹖

人生的經驗﹐除了從自己的經歷得來外﹐還可以從他人的經歷中獲得。是次教訓﹕夜深人靜﹐千萬不要攜帶大量金錢在身﹐遇上在人生路不熟的地方﹐更要提高警覺﹐方為上策。

行乞的他

紐約地鐵,不時有人在行乞。這些人有的在車卡裡唱歌,有的在訴苦,有的在跳舞,各色其色。

今天下班的時候,遇上了「訴苦型」的行乞,他在訴說著自己的慘況,遇上怎樣的難關,家裡有老有嫩,他說有食物的他也不介意接受,有一仙一分也會願意要……

然後我瞄到他所穿的鞋。

大佬丫,你著緊個對NIKE仲貴過我著緊對鞋,我點俾錢你丫?

你會怎做﹖

一位朋友丟失了一個電話﹐你會怎做﹖

紐約時報報導﹐紐約一名男子得悉他的朋友在的士上遺失了一部Sidekick (類似Blackberry的電話+多媒體功能手提電話)﹐決定挺身而出替事主找尋拾獲電話之人。

該男子把自己和偷電話賊之間的電郵通訊轉貼上網﹐引來大量讀者﹐並輾轉吸引了報章雜誌電台電視台的訪問﹐終於偷電話賊在不消數天內就被人查出了所擁有的blog﹐住址﹐甚至是情人的資料(雖然找到﹐但沒有貼於網上﹐因為該男子堅持和平解決)。經兩三個星期和偷電話賊/警局/傳媒的搏鬥﹐警方終於把那拾遺不報的年輕女生拘捕。

面對著朋友遺失電話的事﹐很多人可能都會抱著「事不關己﹐己不勞心」的態度去處理﹐有人可能一笑置之﹐有人可能會安慰幾句著他買過一部新的﹐也有人可能會代為報警﹐但像上面的那位人兄般用兩三個星期時間﹐每天花數小時去和拾遺不報的人/警方/傳媒交涉直到把該名罪犯繩之於法又是否值得呢﹖

Read more: How NOT to steal a SideKick II

禮貌﹐或許只是負累

紐約人最有禮 港排名25偏低

……結果發現美國紐約市民最有「禮貌」,亞洲地區得分則全部低於平均水平,香港以得分百分比45%名列25位,較平均的54.5%低近10個百分點﹔素有「購物天堂」美譽的香港,更只得一半店員開口道謝,在測試中排30位﹔「拉門」測試則排22位,幸而「執拾文件」測試排11位,挽回少許面子。

居住紐約都有十多年﹐我不敢說紐約市民最有禮貌﹐畢竟總有些人是很沒文化的。可是我不得不承認香港人的「禮貌」實在低於水平。

除了間中能遇上一兩個人有禮貌外﹐大部份人都叫人失望。一些簡單的禮儀﹐例如替後來的人「拉門」﹑入電梯時先讓人離開﹑搭地鐵時先讓車上的乘客下車﹑又或者在車上讓座老人家等等﹐香港比紐約還真是相差很遠。

或許這是文化的差異吧﹖講求效率﹑速度﹑快捷﹑不蝕底的香港﹐禮貌或許只是一種負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