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時,在地鐵裡遇上了一對夫婦。爸爸抱著看來不足一歲的小孩子,媽媽坐在旁邊逗著玩,一家三口樂也融融。
如果你再問我,為什麼結婚後還要生小孩子,我想我今次可以答你:
「因為三個人的幸福快樂,比只有兩個人的要多好多倍。」
下班回家時,在地鐵裡遇上了一對夫婦。爸爸抱著看來不足一歲的小孩子,媽媽坐在旁邊逗著玩,一家三口樂也融融。
如果你再問我,為什麼結婚後還要生小孩子,我想我今次可以答你:
「因為三個人的幸福快樂,比只有兩個人的要多好多倍。」
相戀的最終目標是什麼?
每個人定位都不同,有人以嘗試戀愛為目標;有人以解悶為目標;有人以金錢為目標;有人以發生男女關係為目標;有人以結婚為目標。
相戀是一個過程,所以是需要一個結果,一個確實目標。就好像坐交通工具一樣,不論你怎樣選擇你的路徑,始終是要有個終點站。
不過,有了明確的目標還是不夠。相戀的目標,是要兩個人一致才會達成的。
可惜很多人都沒有這種概念,以為只要相愛就可以走在一起,只要相愛就可以攜手走過終點。
但假若兩個人各自擁有不同的目標,一個想東一個想西,一個想遠一個想近,連目的地都不相同,兩個人又怎可能同甘共苦,再在終點站相見?
糊裡糊塗地相戀而沒有共同終點,最後當然是糊裡糊塗地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