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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火

汽車有兩種動力,一是汽油,二是電力。兩種動力雖然毫不相干,但殊途同歸,目的都是要推動車輛行走。

人也有兩種動力,一是愛上一個人,二是被人拋棄。兩種情況互不干涉,卻都能激發人的上進心。

戀上了一個人,忽然間會有無限上進心和衝勁。為了他,你會認為自己可以處理更多事情,學習更多的事物,有時候上進得事後自己都會驚訝。

其實沒有別的,為的都是他一個,為了要讓他覺得你是最好的選擇,為了要留住他的心,為了要他明白你愛他的決心。於是,這個人一下子好像變成了引擎內的點火器,像啟動汽車般啟動了你的鬥志和衝勁。

被人拋棄,同樣也會令人勇氣大增百倍。他居然覺得你不夠漂亮,嫌你不夠有錢而要分手,這等侮辱豈是常人能忍?俗語有云:「士可殺,不可辱」,為了要出這口氣,你下定決心和所有他嫌棄的拼著幹。

花盡心思的去學習妝扮,咬實牙根去努力賺錢;沒有別的,為的都是他一個,為了要讓他覺得拋棄你是最差的選擇,為了要讓他後悔。於是,這個人一下子變成了打火機,像燃點香煙般燃點了你的決心和勇氣。

細心回想,你實在要多謝那個為你點火的人。因為他,你現在努力向上;沒有他,你可能還是一事無成。

女人最擅長

女人不擅長欺騙男人,卻擅長口是心非。

從小就聽過「女人心,海底針」這句說話,意喻女人的心意尤如掉落到海底的針,根本無法憑一般技倆探知。她們的想法不單只變化無常,還會喜歡說一套,想一套,做一套。

有時女人明明說一套,心裡所想的卻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她們說口是心非是女人應有的權利,正如男人有粗心大意的權利;既然女人能夠忍受男人的粗心,男人理所當然要忍受女人的多變。像女人說「沒有問題,你喜歡就隨便做吧」,實在可能是說「你夠膽就去做吧,後果自負」;又或者女人說「我很快妝扮完畢」,其實可能是說「你就坐下來等等我吧,我還要花多數小時打扮」。

男人喜歡直來直往,偏偏女人擅於轉彎抹角。女人在發脾氣,男人不明所以的問女人:「我做錯了甚麼?」,就是希望女人直接回答他,但女人卻回答男人:「我不知道,你自己估!」。其實女人心裡一早已經有答案,卻偏要男人自己去猜。因為女人不單想考考男人的智慧,也想順道評估男人有多了解自己的心意。

男人想猜嗎?當然不想。男人可以不猜嗎?你夠膽?下次給你出一條更難的難題!

也許這是天意。男人的一生都在欺騙女人,所以他們有報應,上天要他們窮畢生的精力,去猜測女人的心意。

你懂甚麼?

愛一個人先要懂得甚麼呢?會做飯?投資?理財?入得廚房出得廳堂?

很多人還未相戀,就已經擔心自己可能達不到情人所要的標準而不被愛,於是拼命打聽情人想像中的完美情人模樣。聽說他喜歡女人懂得做飯,自己不懂不就意味他不會愛?聽說她喜歡男人會修理家中大小電器,自己不會是不是代表她不會接受自己的追求?

想來這些擔心都是多餘的。要是愛一個人,就算他一曉不通也可以忍受;不愛一個人,就算他是全世界最聰明的人也沒有機會。有時候所謂情人的標準,其實都是一些附加條件。像做飯、修理電器、打理家頭細務等等,都不過是一些額外的要求,能夠懂得做當然最好,不懂得也不至於不會被人愛。

而且,當愛上一個人,很自然就會心甘情願的希望達到他心目中的標準。就算當初不曉得做飯,也會因為愛他而努力去學習;當初不懂修理電器,也會因為愛對方而去報讀課程。愛成了學習的原動力,所學的一切都是因為想達到他心目中的標準。

所以不要擔心會否因為缺乏某種技能而不被愛,當愛上了一個人,其他事情也會因為愛一個人而學懂。也不要因為情人缺乏某種技能而不去愛,情人真心愛自己,他會毫無怨言地去努力學習。

危險的神技

最危險的想法,是以為對方的想法跟自己的一樣。

相戀的人很多都以為自己學會了超能力,學懂了心靈感應術。情人未說的話可以替他說出來,未做的事能替他先做好,這就以為自己能準確知道情人的想法,了解情人的一切。

最常見的例子,男人約了三五知己出外談天說地,徹夜未歸。不用打個電話給女友嗎?「怎需要?我知道她不會介意!我自己也不會介意她不打電話給我啦!」。還有女人每天都打一通電話給男友,用數小時的時間向男友會報今天的所見所聞。不怕男友覺得煩嘛?「怎麼會?我平時和朋友通電話也是數小時哩!他怎會覺得我煩?」

細心想想,自己既不是神仙,又不是魔鬼,怎可能會看穿情人的想法?那所謂思想相通的神技,也只不過是相對的日子久了,經驗豐富所致。把經驗美化成心靈相通,其實只是取悅情人的一種技巧,偶已用來騙騙對方讓對方開心就好了,自己千萬不要也信以為真。可知道,要是神技失效,自己不但會在旁人面前面子盡失,也可能因此傷了情人的心。試問有那個人會想知道原來情人一點也不了解自己?

所以,下一次想表演神技去和情人心靈相通,倒不如直接開口問問他的意見。這不單只代表自己尊重情人的想法,也保住了自己的面子。

平心而論,你有多少次是真的說中了情人的心事?

小玩意

兩個人相愛,最希望是對方會無時無刻都想起自己。在這個資訊發達的年代,時刻通訊都不是一件難事。不過,仍有大部份人喜歡那傳統的手法–送定情信物。

互送定情信物的歷史是如此久遠,實在難以知道是誰人發明。遠古原始人送上漂亮的貝殼給與他共同生活的人,十七世紀的少女送上手帕給親蜜情人,目標都是一個–就是把自己的愛送上,好讓對方把自己的愛帶在身。只要對方見到那件物件,就能令他想起自己。

現代人的定情信物五花八門。小部份人是擺設派,會送公仔相架;女人多數是實用派,會送銀包手錶鎖匙扣;男人以貼身派最多,送手鏈頸鏈;最多人信奉的是承諾派,送戒指。

我也喜歡送戒指作定情信物。那一個小小的圈環包含了整份愛意,放在最常運用的身體部份上面,實在令人甜蜜到心坎裡。而且有著典型巨蟹座性格的我,理所當然把所愛的人當作未來結婚對像般看待。那麼那小小指環不單只代表了我對那人的愛,還代表了那人在我心目中的身份。

對愛毫不尊重的人絕少送上定情信物,因為對他們來說那是一個束縛。然而,對愛看得重要的人卻也一樣不輕易送出定情信物,因為那個小小的玩意代表了一個人的愛、承諾和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