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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更愛你

兩個人相愛,總希望對方最愛自己。

不過最愛還不夠,他最好已經愛到永不分離,能以死見證的地步,是最愛中的最愛,頂點中的頂點。

但問題是當今天已經愛到頂峰,明天也就不可能再更加愛你了;倘若從明天開始他只能愛你在同一個地步,你會滿足嗎?

我想不會吧?

記得著名漫畫「風雲」內,也說過一句話「凡事太盡,緣份勢必早盡」,所以愛一個人還是有點保留比較好。

我愛你,但還沒愛到最頂峰。今天我愛你有這麼多的份量,但明天我會再加把勁愛你多一點,不過還是有點欠缺,所以後天我又會愛你多一點。你不用擔心某一天我會不能再更加愛你,因為我愛你還沒到盡頭。

愛一個人不需要愛到最盡,今天仍是欠缺一點,明天才可以更愛你。

沒有、幸福

每個人都在追尋幸福。

有些人需要看見幸福。他要看見他所愛的人在身邊,才會覺得有幸福。

有些人光是看見還不夠,要親手捉著才算有。要有車有錢有樓有家財千萬,要一切都是屬於自己,才認為自己有幸福。

這樣的幸福似乎要求太多吧?

幸福,每個人都有,只是沒留心去察覺。

你沒有鬧鐘,但每天早上卻有個人叫你起床,不算幸福嗎?

身上沒有錢,但有人願意幫你支付你所有的開支,不算幸福嗎?

自己沒有任何物業,卻知道自己有家可歸,不算幸福嗎?

連一張屬於自己的床都沒有,但卻可以睡在最愛的人的懷抱裡,不算幸福嗎?

最大的幸福,是甚麼都沒有,但卻又甚麼都有。沒有鬧鐘、沒有錢、沒有樓、沒有私人空間、沒有私隱……甚麼都沒有,而你還是生活得快快樂樂,就是最大的幸福。

信是有緣

一直都沒有再談戀愛,朋友們都叫我隨緣。

所謂緣,其實究竟是甚麼?

「緣」是如此虛無縹緲,有時候都不知道怎樣去定義。有人說能遇上了就是有緣,也有人認為有機會談話也能是有緣,也有人認為要一起渡過下半生才算有緣。

「緣」的定義太廣了,我應該信那一個「緣」?

所謂緣份,很大程度上是建基於「巧合」上。於是相信緣份的人,認為所有巧合都因緣而起,巧合地遇上一個人是有緣,湊巧和他沒有感覺要分手是緣盡。不相信緣的,凡事都不過是巧合,遇上他是因為碰巧是某人的朋友,不再遇上是因為沒有機會再見面,把複雜問題簡單化。

其實信緣與否,巧合的事仍是會發生,但對於信緣的人來說,信緣不單只令自己有希望,而且這希望還可以永遠不死。假若和某一個人的緣盡,也能安慰自己有可能和另外一個人有緣。可惜對不信緣的人,一切都只能等待,等和一個人遇上的巧合,等和認識某人的巧合,而這等待還不知道是否會出現。

信緣的人看來都像是快樂一點……信緣者得救,不太信緣的我,是否沒有它的庇佑?

命運約章

和A談及對愛情的冀望。她主張「一擊即中」,希望能一次就找到命中注定的真愛。

我想那不只是她,還有很多人也會有這個冀望。老實說,有誰希望一直坐列車不停轉車,卻不能到達終點?

但有時對於命運的安排,我們都沒有辦法去控制。

有時候當你愛得有所保留,原來那個人其實就是你一直在尋找的真愛,又當你愛得全情投入,以為那個人是你的真愛,其實他可能不過是你戀愛的一個片段。

當然,也有些人很幸運地能在第一次就遇上了真愛,然後像童話故事般快快樂樂地生活下去,但這種例子實在少之又少。假若你執意地去等候命中注定的那一個而錯過了其他人,你又怎知道你所錯過的會不會是你所等待的真愛?

真愛,是不能刻意去找尋的。當你想要一擊即中,可能命運注定你要先受幾次挫折;當你想增進戀愛的經驗,卻偏偏一直裁倒於一個人手下。

喜歡你、不愛你

有讀者問,若有人說「喜歡你,但不愛你」時要怎辦,是否應該繼續對他好?

能說出「喜歡你,不愛你」的,只有兩種情況。一是他已經喜歡自己,但暫時還沒有達到愛的地步。二是他真的只喜歡自己,但和自己實在沒法擦出火花,所以不愛。

在這兩種情況下,再問:「應否繼續對他好?」那麼,如果幸運地是屬於前者,理所當然是應該繼續對他好,橫豎他都已經喜歡自己,沒理由在這個關節眼上退縮。但若很不幸地是屬於後者,那又只有兩個選擇:一是繼續對他好,冀望他會有機會愛上自己。二是收拾心情,放棄對他好,放遠目光去尋找另外一個。

要繼續愛他,對他好,你就要比其他人對他的更好上十倍,然後祁求奇蹟的來臨;要決定不愛他,放棄對他好,你就要釋放深情,做到淡如止水。

好像兩個都不是好選擇?

在愛與不愛之間,你要明白,戀愛從來都是你選我選你選我,他選擇喜歡你,你選擇愛上你,一向都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