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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運約章

和A談及對愛情的冀望。她主張「一擊即中」,希望能一次就找到命中注定的真愛。

我想那不只是她,還有很多人也會有這個冀望。老實說,有誰希望一直坐列車不停轉車,卻不能到達終點?

但有時對於命運的安排,我們都沒有辦法去控制。

有時候當你愛得有所保留,原來那個人其實就是你一直在尋找的真愛,又當你愛得全情投入,以為那個人是你的真愛,其實他可能不過是你戀愛的一個片段。

當然,也有些人很幸運地能在第一次就遇上了真愛,然後像童話故事般快快樂樂地生活下去,但這種例子實在少之又少。假若你執意地去等候命中注定的那一個而錯過了其他人,你又怎知道你所錯過的會不會是你所等待的真愛?

真愛,是不能刻意去找尋的。當你想要一擊即中,可能命運注定你要先受幾次挫折;當你想增進戀愛的經驗,卻偏偏一直裁倒於一個人手下。

喜歡你、不愛你

有讀者問,若有人說「喜歡你,但不愛你」時要怎辦,是否應該繼續對他好?

能說出「喜歡你,不愛你」的,只有兩種情況。一是他已經喜歡自己,但暫時還沒有達到愛的地步。二是他真的只喜歡自己,但和自己實在沒法擦出火花,所以不愛。

在這兩種情況下,再問:「應否繼續對他好?」那麼,如果幸運地是屬於前者,理所當然是應該繼續對他好,橫豎他都已經喜歡自己,沒理由在這個關節眼上退縮。但若很不幸地是屬於後者,那又只有兩個選擇:一是繼續對他好,冀望他會有機會愛上自己。二是收拾心情,放棄對他好,放遠目光去尋找另外一個。

要繼續愛他,對他好,你就要比其他人對他的更好上十倍,然後祁求奇蹟的來臨;要決定不愛他,放棄對他好,你就要釋放深情,做到淡如止水。

好像兩個都不是好選擇?

在愛與不愛之間,你要明白,戀愛從來都是你選我選你選我,他選擇喜歡你,你選擇愛上你,一向都不公平。

字典

有人認為愛是讓一個人自由,做自己喜歡的事,而且希望伴侶需要自己最少限度的私人時間。於是有人覺得自由一點看來好像對,也有人覺得太過自由好像不對。

有人認為愛是好好的管束一個人,要求他做自己想做的事,要他遵從自己的決定。於是有人覺得好好看管著情人的壞習慣是對,也有人覺得太過限制他的行動是不對。

有人認為愛是來者不拒,只要自己有能力去分配時間,可同一時間愛上很多個人。於是有人說博愛是對,也有人反駁濫愛是不對。

也有人認為愛是唯一,愛一個人應該願意為他放棄事業,放棄自我,應全心全意的去投入戀愛。於是有人會說全情投入愛情應該是對,也有人說瘋狂地愛根本不對。

愛情路上,每個人都會用自己手上那本愛情字典去解釋愛,也用自己的方法去演繹愛。戀愛最重要的,不是去判斷誰的解釋更正確,最重要的還是你和他在用著同一部字典。

只要兩個人解釋一致,戀愛就會實現。

不是愛

我可能不知道甚麼叫愛,但我至少知道甚麼不是愛。

愛一個人應該是用彼此交流來傾訴,而不是用拳頭來解決,暴力不是愛。

愛一個人應該是互相體貼互相體諒,而不能單方面忍受,委屈不是愛。

愛一個人應該是支持他的決定,而不是管束他的一切,控制不是愛。

愛一個人應該是令他安心令他感謝,而不是令他落淚令他痛苦,傷害不是愛。

愛一個人應該慰問對方的事,而不是要他凡事交代,審問不是愛。

愛一個人應該肯道歉也肯改錯,而不是蠻不講理,野蠻不是愛。

愛一個人應該要體諒他、支持他、了解他、接受他。用暴力來解決會留下恐懼,令對方委屈只會有不甘,想支配只會有反抗,傷害了對方只會餘下傷心,審問不能帶來誠實,野蠻卻會做就氣忿。

只顧自己的要求而忽略對方的需要,只會無法令一段愛情長久。

偷懶

聽說女人不討厭男人偷竊,不討厭男人偷心,卻討厭男人偷懶。

女人最討厭的,是男人在追求時非常勤力,但當追求成功以後,卻開始懶惰起來。

「你怎麼不再寫信給我?」
「現在天天見面,還有甚麼要寫?當面講不是更好嗎?」

「你現在都不肯陪我逛街!」
「陪妳逛街,我必定會不耐煩的,與其我在妳身邊煩著妳,倒不如讓妳靜靜的逛街。」

「你以前會不時送禮物給我的!」
「現在經濟差,要儲個錢來旁身,更何況,不儲錢怎結婚?」

女人能忍受男人粗心大意,能忍受男人霸道,但卻不能容忍他偷懶,因為她認為,愛一個人是沒有疲累的。於是,女人從男人的懶惰程度來審判他對她的愛,然後在沒有被告答辯的情況下定罪:他不愛我了。

男人的偷懶,對女人來說不單是一個缺點,還是一宗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