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報章喜歡用「XX」男來形容某類男士,例如「車震男」、「世紀賤男」等等(都只能找到負面的……」,刻意把男士的「士」字或男子的「子」字刪去,這個我雖然不認同,不過還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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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款「今麥郎」
我都覺得__好低B!
一向愛倪匡,行事好玩又趣怪,說話也非、常、到肉,但料不到的是,他發火時說話居然也一樣不得了!
我可以講乜? 我覺得自己好低B! 倪匡火滾:分手發甚麼聲明!
以下轉載星島日報的報導全文:
(星島日報報道)倪震與周慧敏發表聲明宣布分手,事前明顯沒有知會父親倪匡,本報昨日聯絡倪匡,仍蒙在鼓裏的他,第一句回應是:「發聲明?發甚麼聲明?你們有無搞錯?(沒有,真的是分手聲明。)兩個人分手為何要發聲明?註冊發聲明還差不多。」文:娛樂組
當得知是事實後,倪匡語氣明顯變得不耐煩:「那你要問甚麼?如何看法?你和你男朋友分手,你的家長可以如何看法!可以講甚麼!你想也知道答案了,對吧?(那你個人有否覺得遺憾?)話明個人感受,我為何要告訴你?這只是他們兩個人的事,為何你們傳媒一定要浪費時間關注這些小事,劉曉波坐牢這等國家大事你怎不去採訪?社會付出那麼多資源裁培你們,你們為何不做點有意義的事?他們兩個到底做了甚麼大事,是牽涉到人類命運還是經濟海嘯,你們一定要追訪?」告訴倪匡,雖然分手是倪震與周慧敏兩個人的事,但因為導因是倪震和城大女生在夜店熱吻,破了學校的風氣,亦對香港教育帶來負面衝擊,已不是純粹的情人分手,所以傳媒才會追訪,他更加生氣:「那你去問城大才對,問我做甚麼!完全搞錯對象!(那請問你覺得一個成年男人和大學生在夜店鬼混對嗎?)你不用套我,我食鹽多過你食米,肯和你說這麼多,我已覺得自己好低B!」一向予人嘻嘻哈哈的老頑童倪匡,第一次發如此大的脾氣。
真係笑死!
阿娛樂組,我浪費自己時間睇完你問倪匡的問題,都覺得自己好低B!
夜景真美啊…
A小姐你就是……
這篇報導, 大家讀一讀……
【明報專訊】無業雙程證男子串謀友人,涉嫌舊女友的淫褻照片勒索對方母親500多萬元,其後女事主交出20萬元支票,兩男子被控串謀勒索和盜竊罪,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和進行認人手續。
被告陳清(33歲)報稱無業,次被告陳明鋒(51歲)任職清潔公司經理。二人被控於今年10月6日,串謀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A小姐交出540萬元;另被控於同月18日,在荃灣眾安街星展銀行偷竊屬於孫朋庭的20萬元。裁判官指控罪非常嚴重,被告可能會棄保潛逃、騷擾證人或妨礙司法公正,故將被告還押警方看管。
問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