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早幾年已經有blog的選舉﹐ 中時報系也來辦一個第一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
吸引我注意的﹐是那段「部落格」資格認定。
- 個人純HTML設計之網站及新聞台不得參賽
- 由部落格建置平台(BSP)來加以認定是否為Blog(如樂多、Xuite、天空部落、MSN Space、Blogger、無名小站、目光相對、新浪、東森、UDN、PCHome、鄉村、BEEYU、Mawa、螞蟻、Blogbus、cnblog、TypePad、愛情國小、個人架站軟體、其他等等)
- 由部落格功能來加以認定:
- 是否有RSS?
- 是否可以單篇迴響?
- 文章是否可依時序排列?
他們憑什麼說純HTML就不是weblog﹖他們憑什麼要求文章一定要有RSS﹑單篇迴響和可以依時序排列才能算做blog﹖
把blog的附加功能當定義﹐好像說樓梯要有扶手鋪過地氈才是樓梯﹐好像說汽車要有冷氣有皮椅有安全帶才是汽車﹐好像說手提電要有鈴聲有遊戲有計算機才是手提電話……
不要強把功能當定義﹐不懂的話就應該去查查Wikipedia﹐看不懂英文的就去看中文。
注﹕特別鳴謝冬冬小妹妹提供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