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到紐約求學的香港青年[……]在當地時間十八日凌晨二時,乘地鐵返回布魯克林的住所途中,在地鐵站外被一群非洲裔青年從後圍住,並搜遍呂的背包及口袋,取去身上擬用於交學費的三萬六千元港幣、一些美金及手機。[……]由於學費被搶走,呂稱目前身上已身無分文,他正盤算應該繼續留美還是回港。
大佬﹐你凌晨兩點夜媽媽係條街度拎住四千五蚊美金把鬼丫﹖雖然紐約近十年治安好左﹐但係都唔係安全成咁。俾你係香港丫﹐你會唔會凌晨兩點拎住大啦啦三萬幾蚊港幣係條街度行黎行去﹖如果係我﹐日光日白拎住成千蚊都要小心啦﹗
「繼續留美還是回港」﹖
唔該你拿拿聲執包袱走啦﹗
後記﹕
或許我說得太嚴重了﹐但我認為今次事故﹐有很大部份是錯在這位青年身上。我覺得無論他有什麼理由﹐也不應該一個人在凌晨二時拿著四千多塊錢在街上行走﹐這是一個很基本的常識。如果劫案是發生在銀行開業的白天時間﹐也就只能怪他倒霉﹐但凌晨二時﹐夜深時間還攜帶著大量金錢﹐實在說不過去。
另外﹐我覺得因為剛到美國就不理解美國境內的治安質素﹐也實在不能算是一個理由。人生路不熟他沒有聽過嗎﹖不熟識環境也就更要提高警覺﹐怎能如此隨便﹖
人生的經驗﹐除了從自己的經歷得來外﹐還可以從他人的經歷中獲得。是次教訓﹕夜深人靜﹐千萬不要攜帶大量金錢在身﹐遇上在人生路不熟的地方﹐更要提高警覺﹐方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