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章,關於遺失。
與其遺失後再去後悔,倒不如在失去前盡量珍惜。能用的時候就用,不要害怕使用後會否有所損失。
掉了東西,是一種不幸;沒法子找回來,是一種失落;掉了一件盡力珍惜過的物件,只是一種別離而已。
還有:
然而,若那件物件實在壞透了,那就不要勉強自己繼續使用。既然擁有它的時候已經珍惜過,那現在已經壞了,又何苦要繼續委屈自己使用它?
一個人的幸福,是曾經珍惜過一件物品後,看透了它壞透的一刻,及早放手。
舊文章,關於遺失。
與其遺失後再去後悔,倒不如在失去前盡量珍惜。能用的時候就用,不要害怕使用後會否有所損失。
掉了東西,是一種不幸;沒法子找回來,是一種失落;掉了一件盡力珍惜過的物件,只是一種別離而已。
還有:
然而,若那件物件實在壞透了,那就不要勉強自己繼續使用。既然擁有它的時候已經珍惜過,那現在已經壞了,又何苦要繼續委屈自己使用它?
一個人的幸福,是曾經珍惜過一件物品後,看透了它壞透的一刻,及早放手。
留言已關閉。
這些舊文是以前寫在雄語錄的,但搬入blogger時卻刪掉了,現在只存在我的電腦內。我怕電腦有壞,文章消失,所以還是貼出來好了~ 呵呵……
對,我近來比較懶……
你好懶,只貼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