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好友D相交多年,知他生性木納寡言。在他未失戀之前,曾有多次機會和他的女友談話。每次談話,她總會不期然的向我投訴,說D不肯多談自己的事,希望我和他說說。
不過很對不起,我沒有特別努力的完成這件差事。
相愛的人總會犯上這個毛病。以為對方是自己的情人,就有權去改造他。看到對方的所作所為有不合自己心意的,就想去改變他。
「他愛我,怎麼不可以為我改變?」
改變當然沒問題,但問題是,你想改變他的習慣還是他的性格?習慣可以去改變,因為習慣是後天造成;性格卻不能變,因為性格是天生的。所以,習慣可以除但性格只能掩飾。
戀愛經驗夠,吃得苦頭多,就會學曉不去自討苦吃改變情人的性格。與其花盡心神去改變情人的性格,倒不如利用那點決心去改變自己接受情人所擁有的性格。
不是因為自己愛一個人而想去改變他,而是因為愛一個人而去為他改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