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梅艷芳○三年去世後,現年八十五歲的梅媽多次為愛女遺產提出法律訴訟,早前被判敗訴,須支付巨額律師費,又因欠下范家碧律師行二十萬元費用,隨時遭對方以「第三債權人命令」凍結梅艷芳遺產現金用作還債,加上上周法庭揭露遺產現金只剩下八萬五千元,連支付梅媽每月生活費十二萬元都不夠,難怪法官張舉能勸梅媽接受現實,到社署求助。[……]不過,梅媽坦言並無打算申請綜援金,她一邊指「三千幾冇用」,另一邊又謂綜援是幫助有需要的人,自己「有手有腳去果欄菜欄做苦力都唔領」。曾因心臟病須進行「通波仔」手術的梅媽,堅持不會到公立醫院應診,因為「轉醫生要驗呢樣個樣」,要重頭排隊輪症不方便,她亦無意搬離月租三萬七千元的跑馬地山村道單位,「依家咩都唔諗……呢個亦解決唔到問題」。
關於梅媽的事,其實我寫過很多次,本來打算以後都不再寫,但梅媽每次都有出人意表的事,大好題材不應浪費。
其實梅媽是個慈善家,只是大家不明白。她眼看眾多律師近年入不敷支,於是慷慨解囊,隱誨地以打官司的名義把梅姐的錢轉贈那些律師,讓他們得以繼續買跑車買豪宅。梅媽心地善良,是我們這些小人立心不良,不理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而已……
你抵唔住頸要寫,
我又抵唔住頸要睇,
咁嘅”人版”世間少有,
必要存之以作人類模範!
今日睇到後新聞我都唔識反應……..吓!?
由得佢啦,求仁得仁
花多D時間精神係值得自己留意自己身邊嘅人好過
@fresh, 我都覺得, 點解會有咁既人? 明明係自己浪費晒所有錢去打官司, 依家仲要扮可憐?
@Dennis, 我同你一樣反應, 又係”吓? 佢傻架?”
梅姐泉下有知, 真係會激死.
八十幾仲咁XXX,仲有佢個仔,點解會有人咁廢,拎佢去餵狗都嫌整污糟隻狗個咀!
MC~
怪唔之得媽媽自細教落大個要去做律師。
人善俾欺、馬善俾人騎。
有些人的行為往往是常人不能理解。
某些人覺得她是對的,但某些人覺得她是錯的。
其實大家都不知道真實的來龍去脈、只有她本人就最清楚。
Mugen C.
或者係我多咀,但我覺得人哋點做\有佢哋嘅原因\就算佢明明知道錯.多好多人都佢錯.
但點講…佢都屬於一位老人家,一位長輩.我們作為晚輩應該尊重佢,就例如無咗佢存在就唔會有梅姐,咁我哋就唔可以,有咁好耳福!!
5好意思啊..希望你無介意,我所發表的意見!
@Mugen C, 阿梅哥真係……唉~
@瓜, 我媽細個都話要做律師, 我依家都明點解
@Mindy, 其實最清楚的, 也許不是她, 是她的兒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