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新移民挑戰綜援申請資格 指歧視未住滿7年非永久居民 申司法覆核
兩名下嫁港人後來港定居的內地婦人,日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社署限制綜援申請人須在港住滿7年的永久居民之規例,兩名婦人因未符上述資格而被拒發綜援,指上述規定歧視非永久居民,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
其實如此有心有力去打官司,不如努力賺錢,等住滿七年再申請綜援?
一輛旅遊巴昨午沿志和街駛入西貢街時,將一名橫過馬路的女子撞倒,事主右腳遭車輪輾過,其間不斷喊痛。消防員到場花15分鐘將她救出,送院治理後情况嚴重。現場目擊者稱,女事主過路時正在講手提電話,疑未有留意路面情况肇禍。
為什麼現在沒有人教「馬路如虎口」?輾過腳掌已經是好彩,你萬一輾過頭部就真的後悔莫及!
簡直不知所謂,
濫用司法覆核,
法援署無理由接受佢哋嘅伸請,
計我話反告佢哋浪費政府資源就啱嘞,
正懶X!
@fresh, 其實我想知係邊個背後教佢地咁做!
I hope the judge won’t rule in favor of them la…or else that will set a bad example >.<
福利幾時可以預支?不是當地居民沒法享用福利,理所當然。
有啲內地人醒到飛起,
唔洗人教都識自己攞著數,
我都親眼見過幾個!
@tofufa, indeed a bad example! If the judge rule in favor of them, HKG will need pay so much money!……
@nikita, 對呀, 這不是人之常情嗎? 硬要把歪理變常理, 真是叫我們大開眼界!
@fresh, 攞香港人著數有乜為? 香港人都唔蠢得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