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戶主未待當夜班丈夫返家,心急趕上班,竟冒險將小兄妹鎖困屋內,惟離家僅十分鐘,疑頑皮兄長醒來玩打火機燒著被單起火,全屋頓成煉獄,男童猛搖上鎖大閘求救。消防員破門將同被燒傷小兄妹救出,送院後妹危兄重傷,……
唉,我明白搵食艱難,特別是現在很多顧主有意無意地因為員工遲到就扣除工資,但因為一時冒險之心,就禍及兩個小孩子,真是無辜呢!
私隱專員公署一項調查發現,逾五成受訪青少年(12至24歲)曾撰寫網誌(blog)或個人網頁,當中逾半更曾把個人資料如姓名、出生日期、電話號碼或相片在網誌上公開。但由於私隱資料往往未有密碼保護,衍生私隱外泄危機,有31%受訪者透露,自己的朋友試過未經他們同意便把其私人相片或短片上網,令受害人覺得不快或不獲尊重。
私隱這回事,是「針不刺到肉不知痛」的。永遠都是,放朋友的照片就不覺得是怎樣一回事,但朋友放自己的照片卻天大的事。俗語有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啊!
……有環保組織與商場合作,在旗下食肆推廣「少飯平一蚊」活動,市民只要在九月起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三,在指定食肆點餐時叫「少飯」,白飯分量即會減少三分之一,並可獲一元回贈。飲食界代表普遍支持做法。
早前試辦時我已經寫過了,當時我覺得減一元的出手頗低。現在推行到商場,不過辦法卻蠻複雜,要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三才有減飯機會。
為什麼只能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三呢?為什麼不能多幾天呢?為什麼要選這麼難記的日子,不能選每個月的一至十號嗎?
不過怎說都好,有得減總好過什麼選擇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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