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探員在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的協助下,確認一名年僅14歲叫「家豪」的男童,相信該名中三學生是近期在網上日誌自稱三合會成員,並大肆吹噓其「收陀地」、「曬馬」、「開片」、吸毒等在黑社會的種種經歷……
還記得三月時寫過一篇關於這個題材的文章,那時候網友Oscar還問,不知道在blog上寫的能否入罪,估不到才短短四個月就有人親身解答了我們的疑問。
為什麼有人會把自己犯法的事寫在blog上呢?只能說「世上笨蛋何其多」!
屯門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探員在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的協助下,確認一名年僅14歲叫「家豪」的男童,相信該名中三學生是近期在網上日誌自稱三合會成員,並大肆吹噓其「收陀地」、「曬馬」、「開片」、吸毒等在黑社會的種種經歷……
還記得三月時寫過一篇關於這個題材的文章,那時候網友Oscar還問,不知道在blog上寫的能否入罪,估不到才短短四個月就有人親身解答了我們的疑問。
為什麼有人會把自己犯法的事寫在blog上呢?只能說「世上笨蛋何其多」!
留言已關閉。
如果佢哋再『叻』,
我們就重頭痛啲囉,
而家起碼畀多啲人知道問題嘅嚴重性吖!
佢地以為自己好醒嘛....
@fresh, 咁又係, 以一儆百丫!
@bbj, 咁佢地真係「以為」囉……唉~
又真係蠢wo…
btw, 看回你”招搖”那一篇,令我覺得自己也不夠小心!
我通常會寫”近來玩了什麼games”, “找來了什麼games”…kekeke…不過,剛才特登再search自己的blog,幸好沒有寫錯東西!可是,我仍發現有一兩次寫了什麼數字卡… 雖然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但我確實要小心…我的…文筆!
@pegpeg, 妳都要小心丫﹗唔好寫得咁張揚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