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看到一個新遊戲節目﹐玩的是估身份遊戲。十個陌生人在台上﹐一位被抽出來的現場觀眾會嘗試解開每個人的身份。今晚的遊戲參賽者十分厲害﹐一連估中了六個人的身份﹐到第七個終於不行﹐她對自己沒信心﹐也怕估不中。她要作個決定﹐是拿取已得的獎金﹐還是繼續玩下去呢﹖
那時候她有十萬美元作為獎品。
她還在猶豫﹐似乎想要繼續估下去。參賽者在場的兩位朋友﹐和所有現場觀眾都大喊﹕「要獎金﹗要獎金﹗」
我和母親一邊看一邊不約而同地搖頭﹐我說﹕「不要太貪心丫﹗」
貪是無窮無盡的﹐貪得太多只會物極必反﹐就好像俗語所說﹕「貪字得個貧」。
最後怎樣呢﹖最後她想通了,她說:「我從早上一無所有到現在有十萬美元……」
能否從「沒有到擁有」去理解貪與不貪的分別,很多時都是一念之間。
如果無信心梗係唔去啦,
十萬美金好唔錯了,
估錯左一毫都無喎,
就算估中有廿萬都唔制啦,
係咪? =)
@fresh, 係丫! 俾著我真係唔會去囉!
不過最慘既係, 佢唔繼續, 個主持就俾佢當玩下咁玩埋佢, 佢居然全部都估中哂!
其實我覺得一個人穿多少吃多少是注定的,如果不屬於你的,即使你贏了回來,最終還是會失去的,看開點就沒事了。
當然,如果每個人都明白貪字得個貧或十賭九輸這道理,那些賭場就不會越開越旺了。
@Sena, 我也和你想法一樣, 我也覺得注定有多少就有多少, 強求也是白費氣力。不過話說回頭, 太過傾向於「命中注定」而什麼也不做, 也是不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