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呢個男人…… August 27, 2006事論評論, 娛樂圈大雄917 人閱覽 馬警雲頂追查偷拍位 英皇女星鍾欣桐(阿嬌)被偷拍事件,大批演藝人昨晚齊集成龍位於九龍塘辦公室,料商討今日舉行聲討大會及日後行動方針,預計會議持續至今晨三時才結束。 成龍?! 成龍你憑乜野話「聲討」?憑乜野話「憤怒」?你搞婚外情,搞大左吳綺莉,仲賴三賴四話係「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你憑乜野叫我地做市民信你講野?你憑乜野同我地講道德?你如果真係咁正義,唔該你堂堂正正企出黎,為呢件事同全香港婦女講聲對唔住,為有同樣遭遇既女性開大會,為佢地聲討個的負心既男人,為吳綺莉所生出黎既小女孩負責! 睇見你就覺得核凸!
剛剛才看到冬冬的留言 陳芷菁夫婦, 張錦程等人, 乃演藝人協會的會員…. 所以出席呢.. 這個可是演藝人協會幹的…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有沒有資格說話, 沒有一個標準呢… 成龍身為演藝人協會的永譽會員, 當然有權發言啊! 他不發言的話, 那麼其他人又怎樣開始呢? 成龍搞大吳小姐個肚… 其實閏房事只有二人知… 誰是誰非, 沒有第三者可作實. 成龍只要沒有試過偷拍別人又公開別人的照片, 就當然可以公開責罵那些不良的傳媒啦. 正如, 一個劫匪犯了罪, 見到有人犯強姦案, 就不可以舉報嗎? 我覺得有些事情要一單還一單來計 如果要完美無暇來可以出來讉責別人… 我想連阿嬌亦不可以哭咯…. 劉德華亦曾在公開場合講過粗口, 又不見劉德華被別人說沒有資格出來說話?? 如果要和東周刊事件比較的話, 我會覺得東周那次比較嚴重, 但東周亦立刻作出道歉兼停刊. 而今次便利呢? 賤人黎智英還要上訴, 還要力撐那個犯了事的總編…. 一點悔意都沒有. 這樣才叫可恥吧.
MM﹕首先我想重申﹐我認為壹本便利這次是做錯的。 我覺得整件事﹐成龍雖然”沒有試過偷拍別人又公開別人的照片”﹐但他作為一個有婦之夫犯下婚外情之罪﹐在道德上來說已經是錯得徹徹底底的(更甚的是﹐他毫無悔改之心)。畢竟一個男人如果沒有外遇之心﹐又焉能輕易犯錯﹖更何況他是一個公眾人物﹐就更應該有嚴格的品德操守。 而在這件事上﹐他以打著道德的旗號去罵其他人不道德﹐豈不是做賊喊捉賊﹖ 更叫人失望的是﹐他和楊生的好朋友關係﹐卻又要帶頭出來棒打壹本便利﹐也是有嚴重的利益沖突。律師如果有利益沖突也不能代表被告﹐成龍作為公眾人物﹐作為眾多年輕人的榜樣﹐也就應該正其身。 東周刊那次﹐還不過是一樣被人示威遊行過﹐才不甘心地道歉和停刊﹖說壹本便利“一定”不會停刊﹐實在是言之過早。 不過﹐其實有什麼好爭拗﹖成龍的對或錯對我們不會有什麼得益﹐罷了﹗:)
凡有機會抽水這廝便會出現扮正義的了…
aiya…你講得好呀…
都唔明點解d人仲搵佢仲d咩咩大使…
一d道德都無!
如果唔係佢夠大聲, 有$$, 圈中d人怕左佢, 都唔會扮晒尊敬佢咁啦~
oh yeah! 我都記得佢呢句: 「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真係不知所謂呀!!
這種事也要女方願意才成事,一個巴掌沒聲音啊!
我都很討厭成龍, 經常擺出一副大哥伸張正義的姿態…
性方面不規距唔在講, 仲經常在電影中topless, 真的很嘔心…
不明白為何咁多人會崇拜佢囉…
佢?
不提也罷!
強烈要求其身不正的成龍退出聲討大會﹗﹗
木土人﹕的確﹐兩方面都有錯﹐但成龍是不應該以一副受害者咀臉的樣子去說「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一個男人如果對太太沒有異心﹐又怎會有婚外情呢﹖
我想知。。。
關陳芷菁夫婦乜事? 關張錦程乜事?!
成龍、曾志偉、岑建勳都算啦﹐呢三個搞C棍逢親有咩風吹草動都會出黎扮大佬。
吳彥祖同尹子維就擺明係為擦鞋而埋堆啦!
剛剛才看到冬冬的留言
陳芷菁夫婦, 張錦程等人, 乃演藝人協會的會員…. 所以出席呢..
這個可是演藝人協會幹的…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有沒有資格說話, 沒有一個標準呢… 成龍身為演藝人協會的永譽會員, 當然有權發言啊! 他不發言的話, 那麼其他人又怎樣開始呢?
成龍搞大吳小姐個肚… 其實閏房事只有二人知… 誰是誰非, 沒有第三者可作實.
成龍只要沒有試過偷拍別人又公開別人的照片, 就當然可以公開責罵那些不良的傳媒啦.
正如, 一個劫匪犯了罪, 見到有人犯強姦案, 就不可以舉報嗎?
我覺得有些事情要一單還一單來計
如果要完美無暇來可以出來讉責別人… 我想連阿嬌亦不可以哭咯….
劉德華亦曾在公開場合講過粗口, 又不見劉德華被別人說沒有資格出來說話??
如果要和東周刊事件比較的話, 我會覺得東周那次比較嚴重, 但東周亦立刻作出道歉兼停刊.
而今次便利呢? 賤人黎智英還要上訴, 還要力撐那個犯了事的總編…. 一點悔意都沒有. 這樣才叫可恥吧.
mm: 我都話唔再講咯~ :P
講左咁耐﹐我講唔掂妳﹐妳亦講唔掂我架喇﹐嘻嘻嘻。
算啦﹐今次大家睇法唔同姐。
唔好咁激氣喇。。。:)
MM﹕首先我想重申﹐我認為壹本便利這次是做錯的。
我覺得整件事﹐成龍雖然”沒有試過偷拍別人又公開別人的照片”﹐但他作為一個有婦之夫犯下婚外情之罪﹐在道德上來說已經是錯得徹徹底底的(更甚的是﹐他毫無悔改之心)。畢竟一個男人如果沒有外遇之心﹐又焉能輕易犯錯﹖更何況他是一個公眾人物﹐就更應該有嚴格的品德操守。
而在這件事上﹐他以打著道德的旗號去罵其他人不道德﹐豈不是做賊喊捉賊﹖
更叫人失望的是﹐他和楊生的好朋友關係﹐卻又要帶頭出來棒打壹本便利﹐也是有嚴重的利益沖突。律師如果有利益沖突也不能代表被告﹐成龍作為公眾人物﹐作為眾多年輕人的榜樣﹐也就應該正其身。
東周刊那次﹐還不過是一樣被人示威遊行過﹐才不甘心地道歉和停刊﹖說壹本便利“一定”不會停刊﹐實在是言之過早。
不過﹐其實有什麼好爭拗﹖成龍的對或錯對我們不會有什麼得益﹐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