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認為﹐12.4海報借用「iPod Nano手」會對iPod有利﹐甚至助長iPod Nano的銷售……
用香港人的想法﹐理所當然如此﹐未知有誰曾經從「北方」的想法去想﹖
試想以下可能性﹕
- 12.4要求普選的遊行海報借用iPod Nano廣告﹔
- 基於在情在理﹐使用Apple的圖片都是需要先向Apple去信要求﹐而現在既然可以使用﹐就可以被人解讀成Apple不反對(甚至支持)12.4的普選遊行﹔
- 因為Apple不反對(或支持)12.4遊行﹐於是當Apple在中國大陸拓展市場時可能受到諸多留難﹔
- 因市場發展受到阻滯﹐Apple將會在中國受到某程度上經濟損失。
誰能大言不慚地說﹐借用Apple的「iPod Nano手」廣告﹐一定是對Apple有百利而無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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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許多人以為Apple不採取行動,就是對海報的侵權行為默默地作出認同。然而作為一個商業機構,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前必須要通過各項舉證的手續,甚或是,跨國機構,需要的時間也許會更久一點。
故此我對於那些以為「Apple都未出聲,你o地o的人出乜野聲o者」的簡單想法深表遺憾,就算Apple「唔出聲」,也不代表正在「認同中」,甚至「暗自竊喜中」,覺得這些侵權人仕有助marketing,推高銷路吧?還是又用了「當事人正在考慮是否控告對方是否強姦,所以利益歸於壞疑犯案的那位人仕」的這一套?
當然,對於海報是否侵權,我覺得絕對是可以藉著「真理越辨越明」的方式去得到啟示,甚至是答案的。我最不齒的是那些藏頭露尾,不敢用真實身份去回應別人的人。黃生敢使用真實姓名和身份指控「Sidekick同人有路和抽水」,起碼都算是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任的行為。當然,其他的「路人」,「Guest」是否與黃生有關,也未可知。
個心真係有o的寒寒o地。
大雄:
就我看, 我同樣不認同12.4海報借用ipod相的做法. 因為那隻手, 完完全全是屬於ipod的. 不論整個concept及設計.
又舉例, 如果, 那隻手是12.4的人自已拍下來, 以同一角度如ipod所拍攝下來一樣, … 那麼 12.4海報可能最多只是犯了抄襲concept. 而非侵權.
可是現在最大的問題是, 12.4海報借了廣告當中的concept 及設計, 而非 ipod nano 的設計商標. 所以之前所指出的百利而無一害, 是以這個角度方面去想, 及由於兩張海趣同時比較起來時的收視率會因此提升… 而非因此而可以令ipod nano 銷量提升.
對於你所指出的3 & 4 的可能性, 的確是最有可能的可能.
不過我想說, 那隻手卻並不代表ipod. 卻何來會因此而令ipod 在中國市場發展受到阻滯??
ana,
在我回答前想先說,我不是對你的文章有不滿呢!:)只是你寫的令我回想到在香港獨立媒體有人辯駁過「用Apple海報,不會影響它的銷售,說不定還會有幫助」的說話,我覺得那些人沒有從多方面去想。
我沒有想到「借用Apple廣告」會令12.4遊行收視率上升這回事,我是倒轉了來想,因為「12.4」的海報討論,令人對Apple產品的聯想度增加,從而增加了Apple的曝光率。<- 對,我的想法有點奇怪!嘻嘻……
>不過我想說, 那隻手卻並不代表ipod. 卻何來會因此而令ipod 在中國市場發展受到阻滯??
那隻手雖然不代表ipod,但那卻是Apple的廣告。現在,12.4海報使用了Apple的廣告=>Apple支持12.4的普選遊行=>Apple支持=有反對國家的意識=>拓展市場時可能受到留難
其實很多都是我「沙盤推演」出來的,畢竟「北方」的想法總是很不同,還會聯想這個聯想那個……
大雄, no no 我沒有覺得你不滿啦~ 我喜歡這樣的討論. 大家在不一樣的位置在不一樣的角度去看整件事… :) 我反而覺得大家很多論點都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