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大半年前,很常放假。不是我自己想放,而是因為我有太多累積假期,再不放的話就會沒有的了。
我的上司也勸我放:「假期是你的,不要浪費。」
「好吧!」我心想,當時有點不願意。因為我放假,工作還不過是堆積起來等我放假後再做。
於是思前想後,決定了每個星期放一天星期三,連續放了三個月。朋友們說,放假應該連續放最好,每一次都放星期五,那就有三天假期了。
但出乎意料地,我愛上了這種放假形式。上班兩天,放假休息,再上兩天,又休息。這樣放假,整個人都覺得輕鬆。上班兩天積下來的疲累,可以在放假時消除。
可惜我多餘的假期都放盡了,那種令人懷念的放假方式,只能在記憶中回味。
一個月假倒真的太長了……
我不太想放這麼久, 因為工作還是要我回來後做呢!
我的情況和你一樣﹐我也愛在星期三放假。其實我的夢想是工作兩個月﹐然後旅遊一個月﹐不知有沒有人和我一樣想法呢﹖如果有的話﹐那太好了﹐可以找那個人作伴。
有多餘的假期,我會選擇放星期一..
San Wen Ji: 那有一個月這麼多的假期?
怕如果是臨時工才有那麼自由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