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跟我說一件事。
他說一位以前他所喜歡的人和其現任情人才相戀不到三個月,就已經認定了對方的身份,在自己醫療保障的夫婦一欄內填上對方的名字,好讓對方也能得到醫療福利。
他有點失望又不甘,因為他和他現在喜歡的人相識差不多半年了,卻仍然是原地踏步,連戀愛都還沒開始。
我跟他說,戀愛鬥快是沒意義的。快又不一定順利,順利也不一定長久。
但很多人總是不甘心,盲目地羨慕別人。為什麼他和她才見不到兩次就已經拖手?為什麼他們相戀半年就可以同居?為什麼他的戀情能夠迅速發展,自己的卻像蝸牛漫步?
蝸牛漫步又何妨?慢又不一定是壞事。有時候,慢可以給予自己多一點時間去了解對方;慢也不一定令戀情失敗,因為你和他一起走過漫長歲月,當兩人相戀時,感情將會更堅固。
戀愛尤如一場馬拉松賽跑。漫漫長路,鬥的是耐力而不是速度,只有跑到終點才算勝利。無論你開始的時候跑得再快,最後卻因氣力不繼而走不過終點,一樣是個失敗者。
愛情,鬥耐不鬥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