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殺死一段愛情應該用甚麼方法?
聽說暴力最快。怎樣看他也是不順眼,用暴力解決,把他打得眼青面腫,打得半生不死,這樣他會恨你一輩子,立刻離開你。
不過,暴力解決問題不是上策,而且蓄意傷人是要入牢獄的。
聽說用溺斃最安心。既然自己力量不足,不如用愛淹死他。事事管束事事追問,把他煩得七竅生煙為止,他也會離開你。
不過,不是每個人都能被愛溺死,有人最愛沉溺在愛海內。
聽說用寒冰最乾手凈腳。既然打又不行,淹死又不行,倒不如對他不瞅不睬,他越是熱情你就越是冷淡,像是一盆冰水向他潑去,受不了的必定離開你。
不過,性喜自由的人高興都來不及,說不定還會因為你的體恤而更愛你。
但論到殺死愛情最傷人的,還是用另一段愛情殺死它。雖然這會嚴重破壞你的聲譽,但卻像是一個重鎚把對方的心,連帶「復合的美夢」一起打碎。
用愛情殺死愛情,損人不利己,但卻是最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