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接龍(Blog版)- 古玉

接龍(Blog版)我是發起人,那我就先寫故事的開首吧﹗以下是故事設定,我不打算寫得太詳細,以免限制了各位的創意。規則早前寫過﹐有參加試玩的各位就盡量跟從吧﹗

如想接龍請留言,先到先得。文章寫好後,請加上主文、上一節文章和下一節文章(當下一位接文者寫好文章後)的連結,感謝!

Let the fun begin! :)

PS:是次小說接龍僅限於已報名參加試玩的接文。


故事名稱:古玉(隨機名命,沒特別意思!:)
故事定位:奇幻
時:近/現代 (非要時間不可的話就當作是2007年)
地點:現代的樓蘭城。樓蘭古代並沒有湮沒在沙漠中﹐樓蘭王室忽然消失了﹐居民卻靠一個神秘水源生存下來。二十一世紀﹐成為了中國西北的重鎮﹐資訊﹑航天﹑考古﹑旅遊都發達。
現有角色:
方定一﹕廿八歲,單身,職業是自由作家,以寫關於科技文章為主,大學時代修讀中國文學﹐為人稍微優柔寡斷﹐對事物觀察入微﹐據稱是南門將軍的後人
神秘老婆婆﹕資料不詳﹐據稱是東門將軍的後人
周作瑜﹕方定一大學時代的同房,大學時代修讀藝術學﹐曾和Jade相戀(現已分手)﹐據稱是西門將軍的後人
Jade﹕周作瑜前度女友,考古系助理教授﹐大學時代修讀考古學﹐據稱是國家特派員﹐代號寶玉
阿希﹕阿Jade的學妹﹐據稱是樓蘭王室的後人﹐全名樓蘭玉希

以下﹐就是故事﹕


《古玉》

所有荒誕古怪的事情,都是從方定一幫助那位衣衫襤褸的老婆婆開始。

那位老婆婆究竟是從哪裡來呢?是什麼人呢?至今還是一個謎。

唯一知道的是,那位看似七八十歲的老婆婆在行人路上推著一架大得超乎尋常手推車。手推車上的雜物琳琅滿目:紙皮之上是兩個破爛的行李箱,旁邊是十數個膠樽,然後鋪在前端的是一張類似棉被的物體。整架手推車的雜物堆積如山,左搖右擺。

然後,手推車就真的好像要翻側了。

跟在老婆婆身後的方定一雖不算是什麼熱血心腸的青年人,但好歹也懂得日行一善這個道理。眼見手推車要翻側,他連忙一個箭步跑上前把手推車扶正。就在這時候,老婆婆竟然敏捷地伸手抓著方定一的手腕。方定一心裡大吃一驚,不知自己是否惹惱了老婆婆。他抬頭起頭,只見老婆婆盯著他的臉。

「年輕人……」老婆婆的眼神像是要透視方定一一樣。「是你了,年輕人。我找了你很久……」

「我……?」方定一連忙解釋。「什麼﹖……不……對不起,我不是有心的,我見手推車好像要翻側……」

「聽我說!時間已經無多,你一定要盡快!」老婆婆大聲喝道,然後她不知從哪裡掏出一件物件,把它放在方定一的手掌中。「你要好好地保管它,它對你,和對很多人的生命來說都是很重要。」

方定一朝手中一看,只見一個看似是石造的圓形首飾,直徑大約五公分大小。首飾上面刻有一些不知名的花紋,而在正中央則鑲有一顆淡藍色的寶石。

「對不起,老婆婆,我想你搞錯了……我--」

方定一抬起頭來,卻發現老婆婆在他眼前消失了!他輕皺著眉,環看四周一片,在熙來攘往的路人裡,完全不見那老婆婆,又或者是那架大得過份的手推車的蹤影。

這下怎辦呢?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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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文, 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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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條關於 “小說接龍(Blog版)- 古玉” 的評論

  1. 不知怎的, 想起了去年看的《風暴殺人網絡》。
    想先看看別人怎樣接, 這一回先當讀者。

  2. 風子都好想接這招, 無奈近日煩事多磨忙得很, 唔想拖人家的時間, 所以做住讀者先啦 ~

  3. 呀﹐對「以各位居住的地方作為設定」這一點有些異議﹐看看參加者名單﹐大家都居住在不同的城市﹐我想創在一個半虛擬但歷史上又有的城市作背景﹐有無問題﹖

  4. @Stannum, 哇! 你是大救星! :)

    創在一個半虛擬但歷史上又有的城市作背景 ← 無問題! 你寫好了我會補在這頁上。

  5. 不如在這裡寫吧﹕
    背景﹕現代的樓蘭城。樓蘭古代並沒有湮沒在沙漠中﹐樓蘭王室忽然消失了﹐居民卻靠一個神秘水源生存下來。二十一世紀﹐成為了中國西北的重鎮﹐資訊﹑航天﹑考古﹑旅遊都發達。

  6. 我覺得可以加入npc規則喔。以前在fourm時代也曾經玩過接龍故事,npc呢,就是在故事中接龍者創造的其他角色。各人也可以隨便控制所有在故事中的npc、對話,怎都可以,甚至殺掉也可以。但前題是跟npc的互動必須合邏輯和時地限制。例如player a在城市 a,npc B在城市B的時候,player a要跟npc B互動的時候就必須以劇情連接,例如player a乘車到城市b去看npc b之類之類。

    建議而已,可以參考一下。最近忽然有點忙,不過還是會抽時間寫的。

    另外我看了看餘弦棧的第二回,忽然就感到迷惑了。嗯……如果我在另一邊開了一條storyline,一個新的角色用第一人稱獨自發展一陣才cross到方定一那邊,算是違規嗎?如果每個參加者都要接方定一的storyline,不會有點奇怪嗎?畢竟每個人的文筆都不太一樣。還是,我一開始就把規則錯誤理解了?=.=

  7. @vachel, 角色這個問題我也想過, 但還沒有結論。如果不殺掉角色的話, 只會越來越人多, 對吧? 另一方面, 怎去判斷誰是Player誰是NPC呢? 就借上面的故事來說, 方定一是player沒錯, 但你要問我的, 「神秘老婆婆」可說是player, 也可說是NPC丫! 你有沒有什麼好辦法去解決這個問題呢? 是不是應該清楚列明誰可殺誰不可殺呢?

    用第三人稱去寫接龍, 大多就有這種「兩線」問題。其實另開主線我沒有所謂, 可惜我怕再下來接文的人不知上文, 只繼續接「第二線故事」而放棄了「第一線故事」, 那就麻煩了!

    規則 ←嘻嘻, 規則是死, 人是生的。規則我說過「希望各位盡量跟從」, 你不跟從的話也不是大問題, 難道我要「罰」你麼? :) 規則上說「接文者所接之文章對於上一篇文章或主文須有連貫性」, 我覺得只要你能在往後接文駁回主線的話, 就OK了!

  8. 所以我說我或者在最先的時候理解錯了,因為我以為規則說每一人都各自「擔演」他自己的角色。例如,如果有7個blogger參加就自然有七個player了,而其他後來在故事中出現的角色就自然是npc了。(而規則還可以細分的,不過原則上就是這樣)。npc這個rules基本上是出自rpg式接龍的(你有玩過嗎?),而非傳統接龍。如果是blogger自己擔演一個角色,那就沒有npc的問題了,因為如果是各自擔演的話,player和npc的分野就很明顯不用煩了。也避免了各人寫作手法的不同,而引致的故事混亂。

    我還是再看一下好了,打亂故事就不好了。(逃)

  9. @vachel, 你說的這個我也曾想過, 不過想過可能要計劃很多, 也要肯定所有參加者會一定有心玩 (這個比較難), 所以退而求其次, 選擇簡單一點的單向小說接龍囉~

    哈哈, 其實沒有打不打亂故事, 根本就沒有「故事」嘛! :)

  10. 剛剛發現了一個小問題:
    「稀來讓往」是不是應該寫成「熙來攘往」?

    btw 我在接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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